教育部:鼓励综合性大学增设医学类专业

2020年12月22日 浏览:


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30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类人才培养的建议”作出答复,其中明确指出教育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增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维护群众健康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30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0〕655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类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主动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一、关于鼓励综合性大学增设医学类专业的建议

为适应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增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2016年以来,先后批准电子科技大学、华侨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北大学、南昌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综合性大学增设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批准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等2所综合性大学增设预防医学专业,进一步扩大了优质医学人才供给。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对综合性大学举办医学教育的指导,推动综合性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二、关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的建议

为促进医科与理科、工科等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加快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教育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医工结合相关专业。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8〕4号),首次批准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增设本科智能医学工程专业;2019至2020年,教育部进一步批准东北大学等23所高校增设本科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加大了医工结合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期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强调优化医学学科专业结构,体现“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对现有专业建设提出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的新要求,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在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方面提出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同时《指导意见》要求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挖潜力,着力提升培养能力,积极扩大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维护群众健康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