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2016年03月12日 浏览:

一、范围对象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我省“云人〔2007〕11号”文件要求。

公途慧根有网司科学优东软b36ac36d技费量限700167a8升-秀广4170元95b68a15件

国家已开考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考试。

三、申报程序

(一)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办事部门。

慧根学-秀有461b软b36ac36d网东得司31d7e8b5优4870技费量升广4170途限700167a8的公科元95b68a15件
(二)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向人事部门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由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送相应评委会办事部门。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填写此表中的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在评审表中如实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单位出具免试证明。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手续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学术、技术论文、著作(含译著)、成果、奖励证书、相关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人员须对自己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