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6年03月12日 浏览:

松原市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人事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现将《2010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0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2010 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充分发挥职称评审选拔激励人才主功能作用,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强化评委会管理,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具体实施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时间安排

今年职称评聘工作从4月初起,至9月底结束。

4月1日,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职称工作;

4月8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申报推荐、初审工作;

5月10日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向市人社局报送本地申报晋升高级、中级职称人员材料,市本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晋升初级职称人员材料;

6月1日前,市人社局完成对晋升人员材料的审核工作;

6月10日前,市人社局向省各系列专业评委会报送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材料;

6月15日前,市人社局召开市评高级、全市各系列专业中级、市本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8月中旬前,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报送市评高级核准材料;

9月上旬前,市人社局集中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证书(各县区评审通过人员证书),并返还参评人员评审材料。

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时限,严格按《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松人社联字〔2010〕2号)精神执行。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合理安排工作,处理好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关系,及时部署今年职称工作,按时完成参评人员的材料受理、初审和上报工作。

途慧有是限e8be7037网司学上东4398广元高-公软科升件f9fc优技 二、受理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有关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属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同时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习惯称“双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业务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

2、申报评审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以上申报评审专业的学习经历(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按学历破格进行申报评审。

3、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一律不得受理其申报材料。符合《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7〕37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及今年安排意见中明确可以免试的特殊人员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其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企业。

4、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系列,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后,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一律不能受理、上报。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若干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具体份数按各评委会的要求提供);

3、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粘贴在一份评定表封二位置,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系列的参评人员还需粘贴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评委会不需要的可不提供)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7、业务成果材料(包括:平面类业务成果,如文稿图片、制度规划等;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图文说明,要能准确表述业务成果的特点、形态、数量、品质、效用效果等构成要素,提供代表性成果。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文字说明,须经同行专家签字认可、单位审核盖章);

8、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1份;

11、各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参评高校教师系列人员需填写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表。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县(区)的还要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和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承诺签字。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各评委会统一编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4至11项材料均需用标准 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慧497a学上458e途科01a1c435优技升高软方公有是点8d5f限e8be7037上件f9fc网司西东4398-广aa81元高

(三)申报程序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加大审核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职称申报顺利有序进行。从今年起,要求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考评推荐机构,考评机构要由单位领导、人事干部、本单位相应学科专家(如本单位无从事申报人专业领域的专家,可由单位聘请外单位同专业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单位领导要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考评,人事干部要对申报的学历、资历进行核准,专家要对申报人的专业水平能力进行考评。三方面意见均要在申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栏中予以体现。同时今年特就申报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报送程序提出具体要求(见附件1)。凡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申报材料,各级人社、市直部门不能受理。

(四)审核受理材料要求

各级受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单位、人社部门要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汇编》中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报送。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不按要求装订的一律不得报送。各申报单位(部门)、县(区)要按照晋升省评正、副高级、市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级别、申报专业分别填写《2010年市、县(区)晋升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名册》,并加盖单位(部门)或属地人社部门公章后,同参评人员材料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在受理材料时,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内各项内容与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特别是申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要做到准确无误,申报评审资格名称、专业类别要使用我省职称管理规定的规范性名称。任何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均不得在原表上涂改,必须重新制作新的申报表。上述情况各地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后,将申报材料再报到市人社局专技科。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组织熟悉职称工作政策,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的人事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将责任落实到人。从事资格审查工作的人事干部,要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弄虚作假和与评审条件不相符的业绩材料要认真甄别,发现问题后,各级人社、市直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五)评审费用收取的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吉人字〔2000〕56号文件中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任何市(州)、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三、评委会管理

(一)组建全市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

2005 年省政府提出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省厅也下放了部分系列,但不是所有系列,凡是下放的系列专业都以省厅的文件正式批准的为准。今年按照省人社厅的意见要求,从2010起,各县不再组建我国(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体系中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取消各系列专业中级审批权限,由市人社局统一组建松原市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所属事业单位及体制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统一评审审批、办理资格证书。

(二)评委库调整的要求

市评高级、全市中级评委会按照《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吉人字〔2006〕69号)要求,在开展评审前对评委库入库委员作更新、充实。按程序遴选更换入库委员,更换人员应不少于2/3。这项工作将在评审工作开展前,按照评审委员会设置标准完成增补工作。各级人事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库成员。这项工作要在5月底完成。

(三)评委抽取的要求

今年我市各级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在例会前3天到省人社厅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审委员,组成2010年度评审委员会。凡与参评人员有回避关系的评委必须提前声明,不得做为评委的抽取候选人。

四、评审结果的核准备案及办证

今年,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各级各类评委会例会结束后,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及核准备案。

(一)关于审核备案的问题。

软方司西学上458e技是西升高466c科01a1c435件f9fc公0d8a4cfd途网心东4398广aa81有是点8d5f限e8be7037上-43e4术bfdb得1b3b智慧497a优46f5元高

今年,晋升市评高级、中级职称并经过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社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中公示,无异议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人社局核准,市评高级的报省人社厅核准。

(二)关于证书发放的问题。

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市评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及各县(区)核准备案的初级人员,均颁发我省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县(区)要将《2010年市、县(区)晋升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名册》及相片报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关于修改错误证书的问题。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报送人员信息前必须认真核对,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将按照各评委会报送信息打印证书。凡因报送信息失误造成证书打印错误的,后果由申报部门、县(区)负责。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受理错误证书的修改工作。其他时间和任何个人的修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它特殊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评聘工作要求

1、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油区教育处、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按照《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实施意见》要求,必须于4月10日前完成岗位竞聘核准、兑现工作。

2、各县(区)要及时将各学校评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统一办理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凡在我市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以及我市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认定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人才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后,提交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

(三)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党政机关调入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上述人员在现工作岗位上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按照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条件,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及以下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评审时,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必须将可证明其身份的文件原件或相关证明粘贴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粘贴处。市直各部门、县(区)审核确认,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四)关于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今年,继续开展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4。

(五)关于体制外企业、农村实用人才晋升职称问题。体制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晋升职称是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做好体制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晋升职称调查摸底、申报工作。其中农村实用人才晋升高级农技师、中级农技师每个县(区)申报数量分别不少于30名、 100名。

(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问题。按照省人社厅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从2010年起,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工作每年一次, 11月中旬开始到本月底结束,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空岗情况,组织开展竞聘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同步进行。

(七)关于专业技术论文要求的问题。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一种评价,专业技术论文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文件中对有效专业技术论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今年我省将对专业技术论文做出进一步要求,并将在今后逐步规范完善。

1、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发表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2、申报正高级职称,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学术意义且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论著性论文。

3、侧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

4、县、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条件可以适当降低要求,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从今年起,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将论文查询目录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本意见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附件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