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03月12日 浏览:

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0-9-2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职称评聘工作能够公正、公平、公开的稳慎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3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9号)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强化竞争机制,逐步实现教师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能力,建立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素质和师德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现就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工作提出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机会均等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

3、坚持自由择岗、竞聘上岗的原则。

4、坚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的原则。

5、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

6、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方面配合的原则。

7、坚持向农村偏远贫困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改革范围、内容

件升径广东慧优a87d元是网94154aa6学4c95公-有42ff司得技科限途是软 1、参加改革试点单位。松原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2、评聘工作内容。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按需设岗。按照岗位设置空岗的一定结构比例,由各改革学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空缺专业岗位要求,通过公正透明、规范程序的办法竞聘上岗,签订聘任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完善聘后考核机制。

三、严格执行改革政策

这次改革评聘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规定。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这次改革中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人员,原则上是在编、在岗、在职的教育教学人员。

2、积极开发改革学校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市、县(区)在评聘工作中,可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根据正常补员和解决紧缺专业岗位需要,科学合理开发空缺技术岗位。总的原则是,市、县(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可按空岗总数的20%比例开发竞聘岗位,具体分解到各改革学校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如果按比例核定不出竞争岗位的学校,按中学、小学分别组合在一起,核定出岗位竞聘数额。由同级教育局组织成立以上述学校为主体的聘委会,进行考核、评价、推荐。其中,偏远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可按本县(区)农村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学校)学校空岗总数的30%比例掌握。

3、市、县(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在改革评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新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标准,核定各改革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核岗标准按照下列表中比例执行:

单位

类别 结构比例(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的百分比)

中学(含职业中学) 小学 幼儿园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一类 ≤35 ≤50 ≥15 ≤10 ≤60 ≥30 ≤3 ≤60 ≥37

二类 ≤30 ≤45 ≥25 ≤5 ≤60 ≥35 ≤2 ≤50 ≥48

三类 ≤20 ≤45 ≥35 ≤2 ≤60 ≥38 ≤45 ≥55

分类说明:

中学(含职业中学):

优a87d有42ff限是司得a05a广科件技-340e学4c95途是网94154aa64bd1高9044软慧术元是公aa9a升径习东

一类:省级重点高中、示范高中、纳入重点高中管理系列的高中;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二类:高中、职业高中和完全中学;三类: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

小学:

一类:市(州)直属、区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二类:区小学、县(市)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三类:县(市)小学和乡镇(区乡镇)中心小学。

幼儿园:

一类: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市(州)级示范幼儿园;三类:其它合格幼儿园。

4、统筹改革学校一线教师、教辅人员和后勤行政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行政(不含财会、校医、图书档案人员,这部分人员可通过相应系列专业的“以考代评”或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参加今后推行的岗位设置评聘改革工作)人员,符合中小学教师相应级别岗位竞聘条件的,可以参加竞聘。

5、各区、扶余县、乾安县、长岭县2003--2005年、前郭县2002--2005年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岗位竞聘时,给予政策倾斜,在百分之外,从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按年度依次加6、5、4、3分。如果在学校考核、评价中,被确定为拟聘人选,可不再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评审。

6、各改革学校聘委会在确定推荐评审人选时,要采取差额考核、评价办法进行。

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3号)精神,市、县(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指导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四、严格履行改革程序

(一)宣传发动

1、市、县(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认真组织参与改革人员,集中系统地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改革文件精神实质。

2、各改革学校要组织召开教职员工动员大会,向广大教职员工认真传达并讲解国家、省、市改革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评聘工作的操作程序等内容。

3、要充分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认真收集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并将教职工反映的合理意见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元是4d88西司得a05a慧术-340e学4c95的件优a87d有42ff上技软4241限是途是4735上科广公aa9a4cc8网94154aa64bd1高9044东升径习

(二)组建各级专业技术水平评审、聘任委员会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范凤勤、张国志担任,成员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油区教育处、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改革政策精神,制定全市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市、县(区)改革工作,统一调度检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全市改革政策规定工作,审核市本级、各县(区)政府制定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县(区)人社局负责在市制定改革政策规定内,制定本县(区)改革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审核各改革学校制定的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改革各项政策规定,按照改革程序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2、市、各县人社局负责组建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委员会,对拟晋升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市人社局负责组建全市晋升高级教师,市本级、宁江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晋升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委员会。宁江区组建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委员会。各县人社局负责组建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委员会。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人数分别不少于17人、13人、9人。评委委员由省、市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一线骨干教师担任。

3、改革学校组建聘委会。根据学校的规模,聘委会人数最低不少于7人,最高不超过15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占30%,一线教师占70%。学校聘委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对聘任工作负总责。除学校聘委会主任外,其它成员要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各学校聘委会名单要报属地教育、人社部门备案。

聘委会组成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职业道德素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相应的资历和业务水平,并兼顾学科结构。

聘委会成员本人如果参与岗位竞聘或与竞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聘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公布岗位竞聘数额,制订岗位竟聘条件;审查竞聘人员资格;对竞聘人员进行评价、考核;择优推荐评审人选。

(三)制定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1、市本级教育局、各县(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根据《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制定属地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县(区)报市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市本级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实施。

2、各改革学校根据本县(区)制定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聘范围对象、具体竞聘岗位及数量、占空岗比例、各专业级别比例、标准条件、方法程序、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等。竞聘工作方案必须经改革学校教职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同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县(区)政府审查后组织实施,报市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四)公布岗位竞聘和基本条件

优a87d件4628b556-340e公aa9a4cc8司得a05a广法升径习元是4d88西有42ff上术科上限是软4241东上网94154aa64bd1高9044eec0根42ce技慧术d8f4f3bd440f学4c95的a30a的途是4735上 1、各改革学校聘委会在竞聘工作开始前,公布各级别空岗数额及岗位竞聘的具体条件,公布时间为3天。

2、有空编和空岗的学校,经人社和教育部门审核后,可以跨校参加岗位竞聘。由当地人社、教育部门共同通过新闻媒体、会议等形式公布跨校竟聘的单位名称、具体岗位和聘任条件。

基本条件是: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省人社厅、教育厅制定下发《松原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吉人社联字〔2009〕37号)的教育教学人员(含宁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扶余县、乾安县、长岭县2003-2005年、前郭县2002—2005年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人员。其中,已取得上一级别职称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不能作为更高一级别岗位竞聘条件)。

(五)个人申请

1、竞聘人员向学校聘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跨校参加岗位竞聘的要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2、竞聘人员填写“竞聘岗位登记表”,标明所竞聘岗位的级别、专业及其它相关内容。

3、每个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4、竞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聘委会提交竟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资历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1、改革学校聘委会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跨校参加岗位竟聘的由教育部门审查后,报属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2、改革学校聘委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拟定竞聘人选,并予以公示。跨校竟聘经人社部门审核符合竟聘条件的,由人社、教育部门共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竞聘赋分办法

1、竞聘实行百分制的赋分办法。职业道德占总分的10%,讲课答辩占总分的25%,常规工作占总分的40%,学术成果占总分的5%,表彰奖励占总分的10%,民主测评占总分的10%。

2、跨校竞聘人员按竞聘单位岗位要求标准赋分。

(八)推荐评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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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

(1)各改革学校聘委会按照《吉林省松原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可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术成果、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定本学校推荐的正高级教师评审人员,并予以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由学校报属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县(区)政府人社、教育部门汇总本地推荐人员情况,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教育局、各县(区)报送的推荐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条件进行审核,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建的吉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委员会推荐。

2、中小学高级及以下级别教师岗位

(1)各改革学校聘委会依据竞聘人员的得分,按空岗竞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排序等额推荐评审人选,得分相同的,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优先推荐。

(2)聘委会在本校对拟评审人员的岗位、职务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聘委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接受各种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公示无疑议的,填写《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将参加评审人员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

(3)人社、教育部门对各改革学校考核推荐过程实施监督,对不符合有关程序和要求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九)评审确认

市、县人社部门按照这次改革试点确定的审核审批管理权限,分别组织评委会对等额推荐拟晋升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采取传统评审和改革创新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合格的,由属地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十)学校聘用

1、各改革学校根据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意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为3年,并颁发聘书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聘任期内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对聘任人员进行认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续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及时办理续聘手续。

2、受聘人员自受聘之日起,到人社部门办理岗位聘任工资审批手续。宁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扶余县、乾安县、长岭县 2003--2005年、前郭县2002--2005年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在本次岗位竞聘中,未能竞聘到上一级别岗位的,其原取得资格仍然有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兑现待遇的人员,在本次竞聘中未能竞聘到上一级别岗位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3、在聘期内变更、终止、解除合同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人社局备案。

(十一)总结验收

各县(区)改革评聘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改革取得的好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人社部门。市人社、教育部门对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要认真总结,形成改革试点工作报告,上报省两厅、国家两部。

(十二)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市、县(区)要增强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改革评聘工作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好每一个阶段工作任务。各县(区)、油区教育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要在3月20日前,完成本县(区)竞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审核审批后实施。并于4月底前完成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