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条件及工作通知

2016年04月14日 浏览: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2016〕3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有关规定和我省评选办法,定于2016年开展江苏省第十四批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全省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中小学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2015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均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计划评选320名左右,分配推荐指标500名。

司是学科是是广根软费元公3dceab0b东升技39b7慧件817740f9有秀-a0a6限65e833cb网得b6f1途优

为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在各学段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学段特级教师比例应与在职教师比例相当。原则上,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评委会对各学段入选数控制比例为:高中22%以内,中职8%左右,初中30%左右,小学30%左右,幼儿园10%左右。各市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推荐人选不得低于同学段推荐总数的10%;校级领导(含校长、园长、党总支书记和不能参照普通教师推荐的副校长、副园长)和教研员推荐数严格控制在推荐总名额的20%以内。

外省引进的特级教师重新参加评选确认的,不占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按《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附件2)执行。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育人实绩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根据教育部新要求,为体现向一线教师倾斜,现对部分评选办法修改如下:

1.副校长(含副园长)现任教学科近五年平均周任课时数如超过本校同学段、同学科一线专任教师的3/4,可按普通教师推荐。

科是是广根习技39b7习优心公3dceab0b1f1d7f61学元途a3ae9716东有秀4afceec2d8a9升4a2c限65e833cb件817740f9上46a4学软费-a0a6习网得b6f1司是4d66智慧

2.兼任一定行政职务(含校聘职务)的其他教师近五年平均周任课时数不得低于本校同学段、同学科一线专任教师的4/5。

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有关意见,从今年起,申请人均应具有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职务)。原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新聘任高级教师职务期限可放宽为1年,下一评审年度将恢复为3年。

4.为发挥特级教师在本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从第十四批特级教师开始,所有申报人必须在个人申报表中填写《承诺书》,承诺继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自入选后3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系统,5年内不调离现任教省辖市中小学教育系统。对违背承诺者,将提请省政府撤销其江苏省特级教师资格,取消其特级教师待遇。

(二)评选程序。各相关学校组织推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审推荐并组织民意测评。各市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召开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会议,负责本辖区内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推荐结果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评审委员会。省教育厅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评审工作。省特级教师评委会评审结果在江苏教育网站上至少公示一周,经省教育厅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

三、推荐要求

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将此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机制,并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条件标准,宁缺勿滥,严格遵照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各市须严格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人选,超出限额将不予受理。

(一)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要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本地区、本学科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坚持在达到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指现所在学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或村庄学校的教师)倾斜,向特级教师总量不足和主要学科特级教师不足的县区倾斜。评选推荐过程中,不唯论文、不唯奖励等级,重师德、重实绩、重教学,优先推荐具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对特别优秀的乡村教师(须在乡村学校工作累计 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工作),表彰层次、高级职称聘任期限、论文发表数量可适当放宽要求。

科是是-a0a6习公3dceab0b1f1d7f61学件817740f9上46a4途a3ae9716学技39b7习429b限65e833cb升4a2c软费司是4d66智网得b6f1东高慧元有秀4afceec2d8a9广根习deef优心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公示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所在单位、现任职务、学历、职称及聘用时间、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年课时数、申报人员类型等内容;申报人在所在单位的公示内容还要另增加发表的主要论文(公示到论文标题、所在期刊)、获奖、任教经历等情况。

(三)材料要求。请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于2016年5月1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

1.关于第十四批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总结报告(一式1份)。

2.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附件3,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3. 每位推荐人选材料:

(1)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附件4,一式4份A4纸正反打印,附word格式电子版)。

优心根网得b6f1公3dceab0b1f1d7f61学高司是4d66智a4010f742e8c有秀4afceec2d8a9软费2af4edc2元限65e833cb升4a2c4b58慧学法4370cb8e-a0a6习件817740f9上46a4径技39b7习429b0fa87a55科是是法广根习deef费途a3ae9716东高 (2)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全面考核材料(每人1份)。

(3)民意测验统计表及专家听课记录表(附件5、6)。

(4)同学科特级教师推荐意见。

(5)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近五年教学课表(含同期同校一线教师课表)、校领导近五年听课记录、教研员任教满10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6)指导青年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证明材料。

(7)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承担教改课题的立项与结题报告及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8)近五年正式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或论著3篇(教研人员5篇),均须原件。其他发表论文不得提供,但应提供知网、万维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目录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9)申报表上的照片栏应打印电子照片,每位推荐人选需交一张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后标注学校、姓名(由市教育局统一装入一个信封)。

网得b6f1习0f57软费2af4edc2公3dceab0b1f1d7f61学高司是4d66智a4010f742e8c有秀4afceec2d8a9元8ea432dc方东高上48fb广根习deef费a969慧升4a2c4b58技39b7习429b0fa87a55心学法4370cb8e西优心根科是是法7e77a19c量限65e833cb件817740f9上46a4径途a3ae971682d1-a0a6习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位推荐人选材料中的第⑴、⑵、⑶项材料装成一袋;第⑷、⑸、⑹、⑺项材料,需编印目录,按序装成一袋;第⑻项材料单独装袋,按序编印目录贴至材料袋封面。推荐人选⑵至⑻项材料另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按提供的书面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其中论著只扫描封面、目录、1-2篇重要章节、封底。

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提供的电子版(其中扫描件请保存为PDF格式,总量不大于10MB)材料按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可刻录光盘。

(四)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可参照省辖市教育局工作程序组织申报,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五)为推进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5月10—17日期间,登录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政务大厅,对本市推荐人选进行网上集中申报(具体步骤见附件7)。

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112房间,联系人:朱少明,联系电话:025-83335135、83335855;电子信箱:zhushm@ec.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