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哲学与文化》 第三课 把握世界的规律

2021年08月25日 浏览:


【第三课】把握世界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矛盾的观点

3.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矛盾)

一、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1.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与多样性

⑴联系的含义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⑵联系的特征:

特征

含义

表现

方法论

普遍性

(不存在孤立的事物)

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①事物之间: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②事物内部: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③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客观性(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说,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二者都是客观的。

①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离开事物真实联系,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

多样性(形式不同)

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要善于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特别提示】

①联系具有普遍性,但并不是说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因为联系是有条件的,只有条件存在,才会产生某种联系。

②否定事物联系的客观性,主观臆造联系就会犯唯心主义的错误。

③联系是客观的,联系的观点是主观的。

▲三个角度全面理解“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的哲学依据

唯物论

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论

人类认识是不断发展的,认识的反复性、无限性

辩证法

是联系多样性和矛盾特殊性的要求

2.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⑴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⑵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①区别:a.含义不同:整体是事物的全局或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事物的局部或发展的各个阶段。

b.地位、作用和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地位,部分服务和服从于整体。

②联系:a.整体与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b.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

c.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部分。

⑶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①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②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③系统的基本特征: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⑷方法论意义:

①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用综合的思维方法认识事物。要立足整体,把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察,优化组合,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②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特别提醒】 ①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②部分优化组合形成整体时,才能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③部分以无序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二、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⑴发展的普遍性:物质世界处于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不断发展的。

⑵发展的实质: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⑶新事物:

①含义: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的事物

②为什么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汲取了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增添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③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最终会走向灭亡

⑷为什么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①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②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③因此,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宇宙间不可抗拒的规律。

【重要提示】①发展是一种运动变化,但并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变化才是发展。 ②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概念揭示了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趋势是前进和上升的。

③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的标准,不是看形式的新与旧,不是看出现的时间顺序的先与后,也不是看一时力量的强与弱,其根本标志在于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2.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⑴事物发展的形式或状态:量变和质变

①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生活中的统一、相持、平衡、静止、连续性、稳定性都属于量变)。

②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同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都是质变)


变化指向

变化状态

变化结果

 

量变

数量、程度

渐进、不显著(静止状态)

性质没变、一事物仍是该事物

 

质变

根本性质

根本、显著(运动状态)

性质改变、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向前的上升的质变才是发展

[特别提醒] 图示法理清运动、变化、量变与质变、发展的关系。

⑵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世界观(辩证关系)

决定

方法论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①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反对急于求成)

②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反对优柔寡断)

③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必需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不能随意促成事物质变,坚持适度原则。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⑶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a.事物发展的过程:任何事物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

b.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通过克服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其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c.辩证否定的地位:辩证的否定是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为什么?)

a.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新事物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方。

b.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有一个过程。

c.旧事物在开始时比较强大,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③事物发展的途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a.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

b.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方法论】a.我们要对未来从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

b.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面对挫折与考验。

c.反对两种错误倾向:既要反对把事物的发展看成是一帆风顺的盲目乐观主义;又要反对看不到光明前途的悲观失望思想。

三、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1.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⑴矛盾的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的对立和统一关系,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⑵矛盾的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


同一性(统一属性)

斗争性(对立属性)

含义

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体现

①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特点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矛盾的斗争性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口诀法巧辨

相互依赖:“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

相互贯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相互转化:“你变成我,我变成你”

相互排斥:“你离开我,我离开你”;

相互对立:“你不是我,我不是你”

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与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①矛盾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

②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③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重要提示】正确理解矛盾概念要澄清的几种错误观点。

①不能将对立和统一分别理解为矛盾的双方。事物包含两个方面,是指事物的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不应称为矛盾,两个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才称为矛盾。而“对立”和“统一”则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不能认为“统一”是矛盾的一方,而“对立”就是矛盾的另一方。

②不能把具体矛盾等同于矛盾概念。矛盾概念是对万事万物所具有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概括和总结,具体矛盾则是矛盾的具体表现。两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③不能把哲学上的斗争等同于日常生活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斗争”,这两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总结: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及方法论(或对立统一关系原理或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原理内容】

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即对立统一)。

②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即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③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④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矛盾双方的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是包含差别的统一;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⑤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

【方法论】

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即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 使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趋利避害)。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特别提醒】“对立统一关系原理”不是“对立统一规律”

2.矛盾问题的精髓

⑴矛盾的普遍性:

①地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②含义(原理内容):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空间维度、横向角度);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时间维度、纵向角度)。

③方法论:a.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b.我们要敢于承认矛盾,勇于直面矛盾,善于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方法解决矛盾。

C.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特别提示】矛盾普遍性的标志词:出现问题、困难;既…又…;尽管…但是…;利弊,成就和不足;机遇和挑战;优缺;双刃剑。

【特别提醒】理解矛盾普遍性要注意几点

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才构成矛盾关系)

②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矛盾作出科学解析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不存在。

③人们不易觉察的矛盾,不等于矛盾不存在。

⑵矛盾的特殊性

①含义:矛盾具有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②表现:a.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b.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区别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

c.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③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时,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特别提示】矛盾特殊性的标志词:根据当地实际,根据…的特点;优势、特色、特征;因地(因时)制宜;因人而异;针对;量身定做;因材施教;量体裁衣;量力而行;对症下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⑶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①矛盾问题的精髓是什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容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b.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下可以相互转化。

③方法论意义: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b.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特殊规律的过程,它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3.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⑴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复杂事物中

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区别

含义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从属地位

作用

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联系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方法论

①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办事情要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②a.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b.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

⑵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单一矛盾中

矛盾主要方面

矛盾次要方面

区别

含义

是指在某一矛盾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是指在某一矛盾中,处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被支配地位

作用

起主导作用。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不起主导作用

联系

 

相互对立:二者相互区别、相互排斥。

相互统一:矛盾主、次方面相互依存、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方法论

①矛盾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

看问题要全面,要分清主流、支流,着重抓主流;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②a.矛盾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

b. 矛盾主次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不能忽视次要方面、忽视支流

【特别提醒】

①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②区别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

矛盾主要方面

存在于复杂事物中,主要矛盾=1,次要矛盾≥1。

存在于一个矛盾中,主要方面=1,次要方面=1。

标志性词语:关键、重点、中心、重心、根本任务、核心、重中之重、牵牛鼻子、突出任务、核心问题、首要地位、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等

标志性词语:抓主流、识大局、全局意识、主体、主题、本质、辨方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等

 

 

作用: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进程。

作用: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适用情况:一般“做事情”时使用

适用情况:一般“看问题,判断事物性质”时使用

⑶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①哲学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辩证关系

②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③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主流。

④两点论与重点论是密切联系的

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特别提醒】正确把握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

重点论

含义

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

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

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

认识某一矛盾

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反面

一点论

均衡论

联系

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理论依据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

①什么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②哲学依据: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③为什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a.地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b.作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④怎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a.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b.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对不同事物的矛盾作具体分析;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对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的特点作具体分析;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对同一矛盾的不同方面作具体分析。

【特别提醒】如何运用矛盾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要求我们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统一,防止片面性。(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问题)

2.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要求我们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分析问题)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分析问题)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问题)

5.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用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分析)

6.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分清主流和支流。(主次方面)

7.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5、6、7用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的原理分析问题)

综合探究 坚持唯物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

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

①用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联系,不能只看到一个个孤立的事物,也要看到事物的现状与过去和将来之间的联系。

②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发展的形式或状态:量变和质变。既要看到事物位置的移动和数量的增减(量变),也要看到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和发展(质变)

发展的原因:矛盾。既要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是根本原因)又不能忽视事物发展的外表矛盾(外因)

发展的实质: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

发展的方向:前进的、上升的

发展的道路:曲折的、迂回的

发展的过程:经历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

发展的途径: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2、形而上学的基本观点:主张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慧b4010156科件-公fee5是学广得技途6742网限司软有是优东元升

①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只看到一个个孤立的事物,看不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只看到事物的现状,看不到事物的过去和未来。

②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只看到事物的数量变化和场所变更,看不到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③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只看到事物某一方面,看不到事物的整体;只看到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看不到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

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⑴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矛盾分析法的内容包括:①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③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④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

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和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特别提醒】

①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联系、发展、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的说法错误。

②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不能认为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是联系的内容;矛盾是发展的动力)

4.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和对立统一规律,要求我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现实方法论意义)

编辑: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