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8日 浏览: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和答辩评审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共同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依据

我市辖区内符合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四个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的人员,均可申报晋升全省有效或基层有效副高级职称。鼓励业绩突出的基层人才申报全省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全省有效和基层有效职称。评审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职称改革政策文件,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今年新修订出台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可登陆天水市人社局官网,在人事管理栏目中点击职称管理查阅)。全面落实好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职称考核推荐、评聘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申报人员和各部门要按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审核、反馈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要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因四个系列申报人数多、审核时间紧,为确保按时完成评审任务,现将时间要求明确如下:农业和工程系列9月1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各级审核反馈工作;中小学教师于9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卫生系列于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10月31日前完成各级审核反馈工作。11月起,将分系列组织召开副高级职称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市人社局网站。

三、申报评审方式

全市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四、申报要求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今年9月30日为止,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的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今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业绩贡献突出,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未到达规定的总专业年限等,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具体破格内容详见各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满1年。

(五)论文标准。论文应当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省人社厅已购买了“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免费使用,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收任何其他渠道的查重报告单。“中国知网”未收录的,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核心期刊论文查重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六)职业资格。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职〔2017〕84号)《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等规定,高技能人才在贯通领域取得职业资格并聘用(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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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倾斜基层。职称评审继续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让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做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

(八)资料上传。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中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所有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全部扫描上传。申报“评委会考核认定”或“市属艰苦单位有效”职称人员,在“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通道申报,申报时注意从下拉菜单选择。申报“乡村工作30年不占限额人员”,在“工作小结”栏首行注明“(乡村30年)”。手机号码应为填写申报本人手机号码,以便在“钉钉”视频答辩中准确及时连线。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凡晋必下”,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附件1),并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审查”栏。县区申报人员由县区职改办统一出具空岗证明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核实岗位出具空岗证明加盖公章,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同时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材料审核后,及时汇总上报《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rsjzcglk@163.com。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诚信申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

2.明确各级审核权限。申报人员按照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做到所有业绩材料应报尽报,各级审核中不再进行业绩材料补充。用人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并提出业绩分类意见。县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准确评定业绩分类等次。市职改办对业绩分类进行复核审定后提交评委会,业绩分类等次和答辩成绩共同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履职尽责严格把关。市、县区职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相关要求,确保职称申报信息公布、条件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体、程序不符合规定等的,一经发现、举报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根据评委专家库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我市高评会专家库进行充实调整。各县区职改办和市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做好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的通知》要求,从本系统聘任两年以上的全省有效副高级及以上专家中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职业道德好的专家推荐入库担任评委,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市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和其他业绩贡献突出人才优先申报入库,让优秀的专家选拔评价人才。四个系列副高级评委会专家申报推荐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根据《天水市副高级评委会专家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汇总上报《天水市 系列(专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天水市 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申报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rsjzcglk@163.com。

5.积极主动优质服务。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公示、申报、审核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xls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编辑: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