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申报评审的纸质材料
请各有关地市教育局及省直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推荐申报评审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省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清单如下: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且不改变表样结构,双面打印)原件1份。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单面打印原件)1份,复印件40份。
3.《申报人基本情况信息表》(由申报评审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打印,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确认,以下简称《信息表》)1份。
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前公示情况表》(见附件5)1份。此表由各地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本市所有申报人评前公示情况后,统一提交。
5.《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册表》(由申报评审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打印)1份。
6.《2022年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员情况表》(附件6)1份。
材料1—3需经县级以上教育局或省直属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材料4由地市教育局据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材料5—6需加盖地市教育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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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跨校评聘”方式推荐申报评审的,除上述材料外,需报送1份申报人“跨校评聘”承诺书,并经所在单位、接收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局审核同意,均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同一单位推荐多名申报人选的,需附上该单位加盖公章的最新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复印件,并通过县级以上教育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统一按照由申报评审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人名册顺序排序,封装好一次性报送到省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除上述纸质材料外,省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接收申报人报送的其他纸质材料。
二、网络系统报送材料
请各有关地市教育局及省直单位务必加强对线上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于2023年5月18日前通过系统将申报人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至省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具体清单如下:
(一)《申报表》由地市教育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负责上传。
(二)《推荐表》由地市教育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后上传。
(三)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对照《申报表》填写内容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并通过县级以上教育局或省直单位审核确认,加具审核意见及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由申报人负责上传。包括不限于:
1.育人工作方面的材料,包括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佐证(如班主任聘书),有关育人工作实绩,家访和家校共育成效等佐证。
2.课程教学(或课程建设与教学指导)方面的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担任学科教学或开展学生学情分析、校内课后服务、教育教学指导、听课评课、课程建设以及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佐证(如近年来课程表或教研活动、培训项目、调查研究工作安排等),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区域研修活动等佐证,学生(或家长)满意度等佐证。
3.教研科研方面的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项目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以及参与政策研究的佐证材料,取得教学教研科研成果的佐证,出版论著、教材及教师教学用书、发表论文等,论文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正文页;论著、教材仅上传封面、图书再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页、序言或前言或综述页、总结或结论页以及申报人撰写的核心内容等页面。
4.示范引领方面的材料,包括主要参加的学术团队和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活动,获得表彰荣誉和奖励证书,以及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佐证等。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符合享受倾斜政策、放宽资历年限或优先申报等佐证,跨校聘评承诺书等。
(四)代表性成果。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局或省直单位审核确认,加具审核意见及公章后,由申报人上传不超过5个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其中成果1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其它教育机构申报人成果1为优秀经验总结或典型案例),成果2为学生学情分析报告(幼儿园申报人成果2为幼儿发展案例,其它教育机构申报人成果2为课例研究报告或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或评估监测报告),其他代表性成果由申报人从业绩成果材料中自主选取上传。
上述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上传文件格式均为PDF,分辨率控制在100—300dpi,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按照“申报表-姓名”“推荐表-姓名”“业绩成果-姓名”“成果1-题目-姓名”等形式进行命名,其中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合并为一个文件,且须在首页编制与内容对应的目录并标注页码,目录参考式样附后;代表性成果则需逐个上传至系统。
三、具体报送步骤及操作要求
(一)由县级教育局或省直属单位在系统中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开通网络报送申报评审材料渠道。对未获得同意推荐的申报人,不得分配账号。
(二)县(区、市)教育局管理员根据经审核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名单,创建申报人登录账号及密码,并通知申报人按规定填报申报评审材料。步骤如下:
1.在IE浏览器中打开“广东省教师工作平台”(网址:http://gdjs.gdedu.gov.cn)→选择页面左侧一“业务工作”→点击页面下方“职称评审”,选择“中小学职称评定”模块,点击进入。
2.点击“区县审核处理”,使用县(区、市)教育局管理员账号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在登录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点击“区县申报”中的“教师申报”菜单。
4.点击页面正文顶部出现“添加申报”键。
5.在弹出来的窗口中,请正确填写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该号码将作为申报人登录本系统的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的后六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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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建申报人账号及密码后,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准确填写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申报评审材料,确保网络报送申报评审材料准确、完整、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7.如申报人忘记自己的登陆密码,县区管理员可以点击申报人列表中的“管理栏”进行申报人密码重设。
(三)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与(二)1. 步骤相同),进入“个人职称申报”板块(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过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的业绩成果材料和代表性成果(PDF文件),申报人核对系统中所填报信息及上传的申报评审材料准确、完整、有效后,打印出《申报人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签名确认,提交至县(区、市)教育局。
(四)县(区、市)教育局管理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仔细核查处于“已提交”状态的申报人申报评审材料。审核确认申报人填写的信息无误,上传的电子材料均准确有效,且能在系统中完整打开清晰显示后,点击“提交市局”按钮,完成县级审核操作。在提交市局审核时,系统可以自动按照规则为每个申报人生成一个档案编号(该编号生成后不再修改)。县(区、市)教育局完成所有申报人信息审核网上提交后,需与收集到的《申报人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核对,确认无错漏后,整理好相关推荐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报送地市教育局。
(五)地市教育局通过系统逐一核查申报评审材料,并会相关部门在《申报表》和《推荐表》加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地市教育局业务管理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审核各县区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材料,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已加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推荐表》。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上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在系统中导出《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名册》,打印出名册表加盖公章。地市教育局需按照名册表顺序对应整理好需报送的《申报表》和《推荐表》(每人均将原件与复印件一起打包),待申报人在系统中通过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再连同相关推荐申报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至省评委会办公室。
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开放时间至2023年5月18日。各地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时、准确、完整、实事求是报送网络申报评审材料,并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将基于网络系统报送的申报评审材料开展评审,如若因未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准确完整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或逾期未提交推荐申报评审材料的,将视同放弃申报,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XXX个 人业绩成果材料
目录(式样)
1.育人工作材料………………………(页码)
(1)小标题1………………………(页码)
(2)小标题2………………………(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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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教学材料………………………(页码)
(1)小标题1………………………(页码)
(2)小标题2………………………(页码)
……
3.教研科研材料………………………(页码)
(1)小标题1………………………(页码)
(2)小标题2………………………(页码)
……
4.示范引领材料………………………(页码)
(1)小标题1………………………(页码)
(2)小标题2………………………(页码)
5.其他相关材料………………………(页码)
(1)小标题1………………………(页码)
(2)小标题2………………………(页码)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编辑:小徐